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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推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工作方案
為落實《商務部辦公廳關于推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的工作通知》的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市社區商業服務品牌化品質化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基礎
我市便利店發展迅速,品牌化連鎖化程度較高,形成外資、國有、民營協同發展的局面。截至2019年6月30日,共有5285家品牌連鎖便利店,其中24小時便利店超過3387家,占比超過60%。百萬人品牌連鎖便利店數超350家,與上海、深圳等城市一同位居全國前列。但距離便利店發達的國家或地區仍有差距,具備一定的發展潛力。
二、工作目標
品牌連鎖便利店數量每年增長不低于5%,即2020年至2022年,全市品牌連鎖便利店數量分別不少于5700家、6000家和6400家。至2022年底24小時便利店超過3800家,力爭品牌連鎖便利店在社區實現全覆蓋。更多國際知名便利店落戶廣州,便利店+餐飲休閑、便利店O2O(線上線下融合)模式、無人便利店等新業態加速落地。便利店功能得到進一步拓展,便民服務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消費環境和服務品質全面提高,助力全市打造15分鐘便利生活圈,為市民提供更多種類、更加優質和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社區商業網點規劃。優化社區商業網點布局,推進社區商業設施與住宅配套建設,爭取將社區商業網點規劃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根據居民需求變化及時修訂完善《廣州市社區商業網點發展規劃指引》,研究將便利店納入社區商業必備業態。社區商業設施面積、戶型規劃需符合便利店經營要求。新建住宅和社區要考慮便利店等配套商業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進一步固化用途功能。完善社區商業業態配置指標,推進每新建社區配置不少于1家品牌連鎖便利店,力爭2020年底前實現城區社區全覆蓋,2022年實現全市社區全覆蓋。(各區政府、市商務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排名第一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開放公共服務單位商業資源。鼓勵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開放空間資源,引進品牌連鎖便利店,協調教育、體育、文化、衛生、園林、交通、產業園區運營主體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開放所屬公共服務單位的空間資源,在中高院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地鐵、產業園區等引入品牌連鎖便利店、無人便利店,進一步優化便民服務網點布局,提升公共服務場所的便民服務水平。(各區政府、市國資委、市教育局、文化廣電旅游局、體育局、衛生健康委、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林業園林局、廣州地鐵)
(三)試行“一區一照”登記。市商務局根據品牌連鎖便利店的業態標準和經營服務規范,提出我市試點便利店企業名錄。市市場監管局對試點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實行“一區一照”登記,試點企業在同一行政區內選擇一個分支機構作為本區的“總店”,新開門店辦理登記注冊時,實行“住所申報”制度,設定便利店具體經營范圍標準,可不辦理新設立分支機構登記,但應當向企業總部所屬的商事登記機關備案經營場所。企業應將“總店”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分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置于該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試點企業應簽署誠信經營承諾書,加強內部管理,履行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對檢查發現問題的企業,約談并責令其整改或取消其試點資格。對試點企業實行動態管理,試點企業名錄每半年更新一次。(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四)簡化便利店注冊登記流程。相關部門按照“一網通辦”、“一窗受理”和“最多跑一次”要求,進一步簡化優化連鎖企業注冊登記流程。采取“一區一照”模式的試點品牌連鎖便利店,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分支機構登記注冊,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簡化經營范圍增項手續,支持便利店搭載簡餐銷售、代收洗衣、代扣代繳、代收代發等綜合便民服務項目。對于實行‘一區一照’的品牌連鎖便利店,如增加便民服務營業范圍,僅需向企業總部所屬的商事登記機關直接辦理經營范圍增項即可。強化連鎖企業總部的管理責任,簡化店鋪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局)
(五)優化食品經營許可審核流程。開通食品經營許可快速通道,實施企業“告知承諾制”,對試點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自制飲品制售、特殊食品銷售等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布局的,符合實行企業告知承諾制條件的,免予進行現場核查,從受理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食品經營許可決定。(市市場監管局)
(六)減少便利店經營限制。進一步放寬經營限制,簡化煙草經營審批手續。允許品牌連鎖便利店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許可,申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市市場監管局、市煙草專賣局)
(七)拓展便利店便民服務功能。鼓勵便利店內設置就餐、休閑區域。支持便利店開展公交卡充值、生鮮蔬果銷售、彩票銷售、打印復印、收發快遞、洗衣家政、圖書出版物銷售等便民業務,補齊便民短板,完善服務業態,進一步滿足居民便利消費的需求。引導便利店企業通過申辦出版物經營(零售)許可證,或通過出版物零售單位備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發行分支機構的方式,依法開展圖書、音像制品及報刊零售業務。支持便利店企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開發和升級管理信息系統,打造信息化供應鏈,提升便利店運營效率。積極推進便利店O2O模式,鼓勵便利店開設線上銷售平臺,或與O2O平臺合作,為周邊社區提供線上下單、線下體驗、送貨上門等服務。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強信息技術應用,發展智慧化、智能化運營,推廣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等支付技術,優化消費體驗。完善現有政策支持無人便利店、24小時便利店發展。 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向農村拓展,支持便利店開展涉農服務。(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場監管局、郵政管理局、體育局、民政局、各區政府)
(八)推動老舊便利店升級改造。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升級改造、新增拓展門店。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整體收購本地小規模便利店企業,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以特許加盟方式改造提升我市老舊便利店、小商店,提升整體品牌化連鎖化水平。支持有關電子商務企業通過線上賦能,統籌優化非品牌連鎖便利店的貨品進銷渠道,有效提升便利店產品供給質量水平。(市商務局、各區政府)
(九)引進知名便利店企業。積極引進國際國內知名便利店品牌落戶廣州設立獨立法人企業,進一步豐富我市便利店市場主體。對新落戶的知名便利店企業在證照辦理、選址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落實“落戶獎”,“經濟貢獻獎”,“總部政策”等,對遷入我市并達到認定標準的便利店企業,按現行總部企業獎勵政策給予綜合支持,參照有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高管人員進行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并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各區政府、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從2020年起連續3年在廣州商務發展資金有關事項中優先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有關項目。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新開店鋪、舊門店升級改造、新建或改造加工配送中心;引導品牌連鎖便利店開發和升級管理信息系統,提升供應鏈和銷售端協同能力;引導品牌連鎖便利店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供更多便民服務。鼓勵各區政府給予相應的財政政策支持。(市商務局、財政局、各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支持范圍。本工作方案涉及的便利店是指具有固定經營門店,采取自選方式,以銷售生鮮食品和日常消費品為主,可搭載餐飲服務、生活繳費、打印復印、洗衣家政等便民服務的零售業態。品牌連鎖便利店是指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以直營或加盟方式開展經營的便利店。僅有統一的商號和標識,在其他方面標準化程度較低的企業不列入品牌連鎖便利店統計范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市商務局牽頭全市品牌連鎖便利店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各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切實履行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創新具體舉措,轉變工作作風,主動破除瓶頸,解決企業困難問題。各區結合實際,出臺配套措施,加強對品牌連鎖便利店的規劃、建設、監管等工作力度,強化保障服務,形成工作合力,為促進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三)規范日常監管。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等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要求,各部門加強對基層負責許可、監管和執法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水平,確保在行政許可、日常監管、執法檢查中標準一致、程序一致、時限一致,主動創新日常監管方式,提高服務企業的意識和能力。
(四)確保工作實效。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高質量、高標準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品牌連鎖企業反饋的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積極協調解決并在制度設計上予以改善,確保便利店發展環境不斷優化改進。